新技术正在创设网络图像新规则
2024-11-07 13:58:2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 图像时代的法律
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功能正在突破传统著作权法的范畴,提出全新的课题
□ 文/图 吴志攀
网络图像规则与线下图像规则有许多不同之处,而且前者正在影响后者。
线下图像中,一张照片或绘画的“c位”就是中间的位置,最为引人注目。摄影师和画家通常将重要的人物、景物或动物安排在这个位置,目的是让观众第一眼就看到。然而,在网上看合影照片时,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是寻找自己或自己熟悉的人,处于“c位”的人物通常被忽略过去。
借助手机和电脑的放大功能,人们用手指在屏幕上划动就可以将照片放大,以便仔细观看自己或熟人的形象。通常没有人会放大照片查看“c位”人物的形象。网上合影中,每个人的“自我感”超越了“c位”人物的存在。此时,“c位”人物似乎反过来成为后排“无名之辈”的“陪衬”了。
例如,每年各大高校的毕业生合影,校领导通常要花半天时间,来陪诸多毕业班同学拍摄合影。照片拍摄完成后,学生们都在看自己在合影中的形象怎样,没有学生看合影中校领导照得如何。此时,校领导虽然位于“c位”,但就像是合影的前台“布景”一样,并非学生们关注的焦点。
“横幅”改为“竖条”
在线下,传统手卷都是横幅的。如古代的“八十七神仙卷”“千里江山图”“清明上河图”和“富春山居图”等,卷轴从右至左展开。横向观看长卷,既不受房屋高度的限制,因为卷轴是平铺在案头观看的;也不受房屋宽度的限制,因为观者可以一边卷一边看。这样一来,即便人在斗室,也可以观看十丈长卷。
我还记得当年在故宫排队看《清明上河图》原作展的情景:排上几个小时的队,才能进到人贴人的展厅,待走到展柜前,根本不允许停留,只能边挪动脚步边欣赏画卷。即便如此,一旁的保安还在催促观众:“不要停留,请往前走!”而我在电脑或手机上看这幅长卷,可以将想要看的局部放大,直到看清画中店铺商家招牌上的字“雅酒”。而在现场,根本没有可能看得这般清楚。
当这些古代卷轴转换成为电子版,并在手机屏幕上观看时,人们就不得不将手机横过来看。手机横过来看东西,只是临时为之。因为在手机上竖着看文章和图像,才是手机阅读的“常态”。为了配合手机“竖着看”的需要,电子版漫画做成了“条漫”。读者看完一张,用手从下向上一划,就可以一张接一张地看下去。“条漫”的构图方式改变了漫画“分镜”式构图,就像当年分镜式构图漫画改变连环画“剧场式”构图一样。竖条阅读符合手机长方形屏幕的要求,不仅条漫竖着看,现在的短视频也很少横过来观看。当竖条阅读“称霸”手机屏幕时,线下图像转成电子版时,就必须符合手机竖条构图的要求。
屏幕上的“大”与“小”
在线下布展美术画作时,观众很远就先看到尺幅大的作品,而小尺幅的作品要走得很近才能看到。如果是很小的作品,观众要伸长脖子,尽量将眼睛靠近画面,才能看清楚画面。小作品不但不容易在大庭广众之下展出,而且也很难让多位观众同时观看,因为画面前只能站得下一个人。举例而言,荷兰画家约翰内斯·维米尔的油画尺幅都不大,世界著名博物院或美术馆展出这些画作时,都会将其摆放在突出位置,周边不摆放其他作品,以便突出该作品的“存在感”。
但是,无论大幅还是小幅油画作品,经过数字化在手机屏幕上观看时,人们好像忘记了真实作品的尺幅,感觉所有作品都只有手机屏幕般大小。线下的大幅图像在手机屏幕中似乎变“小”了。当人们需要看细节时,使用手机放大功能,就可以将图像局部放大,直到看得十分清晰为止。这时,“小”画又变成了一幅“大”画。
由于手机的缩放功能,越来越多的美术展览和摄影展览都转移到线上举办。这样既省钱,又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而且,线上画展或影展可以长期保存在网上,随时找出来回看。
唯一不同的是,线下观展看的是原作,而线上观看的是数字照片。数字照片清晰度再高,经过网络传输,信息量总会有所衰减,无法与现场看原作相比。但是,从另一角度看,现场看作品在时间和交通成本上的花费难以与线上观展的“零成本”相比。而且,线上数字照片是经过补光和调色等软件处理过的,画面效果比在现场看更清晰美观。正是由于上述功能,如果只准备在线上展览的作品,就没有必要画大尺幅了,摄影作品也没有必要放得那么大幅了。
科技力量带来“见多识广”
线下图像作品,无论是绘画还是照片,存放它们都需要物理空间。即便有足够空间放得下,找起来也很不方便。因此储存与查找,在以往物理空间的语境下,都是一项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任务。
然而,在图像作品数码化之后,储存空间变为“海量级”,因为可以存到“云”上,不占自己的电脑和手机空间,输入关键词搜索也很方便。因此,人们在网上能看到比线下更多的图像作品,从技术上说,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的各种图像作品都可以看到。可以说,今人对图像的审美水平比过去更高,眼界更广,包容性也更强,可谓“见多识广”。这都要拜科技所赐。
依然是借助科技的力量,人们已经发展出建立在区块链上的数字艺术品。这使得可以大量复制和传输的数字化图像的所有权可以追索,以便达到数字图像koko官网下载的版权保护的目的。另外,根据数字图像在网络复制和传输的时间不同,可以被“时间戳”技术记录在案。如果数字图像发生koko官网下载的版权纠纷,“时间戳”可以作为证据得到法庭采纳,支持诉求。
也正是数字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特点,数字货币支持交易的功能也得以展现。这种功能让数字艺术品与数字货币进一步融合,许多衍生品应运而生。如“无聊猿”及其所属的“潜水艇俱乐部”和俱乐部中的“小狗”等。这些数字艺术品在网络平台上交易,市场活跃程度让传统的艺术品拍卖行都有些“蒙圈”。但是很快,传统艺术品拍卖行就介入了数字艺术品拍卖领域,这不仅是为了分一杯羹,更是为了跟上数字艺术品交易的发展趋势,以便享受到web3.0时代的红利。
网络图像规则与法律
有关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则,虽然已经包括数字形态存在的绘画和摄影作品,但我认为还很不够。因为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功能正在突破传统著作权法的范畴,提出全新的课题。例如,ai绘画的著作权是否成立?如果成立的话,著作权应该属于谁?
可以想见,这一领域的法律面临来自科技与市场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科技发展不会因为著作权问题而停下发展的进程。另一方面,市场正在以新的消费观抛开传统著作权问题另辟蹊径。
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艺术品《太空歌剧院》的作者杰森·艾伦以每张500美元的价格,签名出售这幅没有著作权的知名艺术品的彩色打印画。可见,有无koko官网下载的版权并不影响他卖画。
还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的人工智能技术可以让原来静止不动的著名艺术作品“动”起来:《蒙娜丽莎》会“眨眼睛”;《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会“点头微笑”;断臂《维纳斯》重新“长”出了双臂,向观众示意;《清明上河图》里的人物和车马都“动了起来”,河里的船随着浪花“前行”,一场“活动着”的都市大集呈现眼前……然而,这些经典名作的“动画”有koko官网下载的版权吗?如果有的话,koko官网下载的版权属于谁?如果只属于动漫公司,对原作者公平吗?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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