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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诉第一人”从这里走来

2024-09-26 09:23:4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红色记忆

图为位于湖北省麻城市乘马岗镇肖家山村的“程玉阶同志故居纪念馆”。    受访者供图

左图为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院史陈列室中还原程玉阶(站立者)指控被诉人的庭审场景。受访者供图

《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秦娇娇 江练琴

九月中旬,鄂北大别山区绿树的梢头悄悄染上了一抹赤黄。在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北郊七里坪镇的长胜街南端,有一座青砖灰瓦的砖木结构建筑,曾被称为“南庙”。这座有着300多年历史的建筑,见证了中国革命史上的多个“第一”。

红安县有“中国第一将军县”之称,1927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黄麻起义”在七里坪打响了第一枪。而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的基层革命法庭——七里坪革命法庭于同年4月成立,就设在南庙内,这里也被誉为“人民司法的起点”。

在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的审判庭里,正中审判席背后墙上悬挂的象征着法徽的“犁头旗”格外醒目,审判庭中间是“被诉人”席,审判席右侧的长条桌后则设有公诉员、控诉人和书记员席位。

9月4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段“75秒看检察”短视频中,就在这个审判庭里还原了当时“国家公诉第一人”程玉阶参加庭审的场景。在该院“院史陈列室”,《法治周末》记者也看到了模拟还原程玉阶指控被诉人的办案场景。

据了解,作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摇篮与核心区域,红安曾设立了具备公诉性质和法律监督性质的国家公诉处及国家公诉员,在我国人民检察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笔。

革命法庭上,“他”曾起诉多起贪污案

走进红安县检察院九楼的“院史陈列室”,展柜中有一尊头戴红军帽、身穿红军军服的半身铜像,铜像里的年轻人用坚毅的眼神注视着远方,这便是“国家公诉第一人”程玉阶。

程玉阶,又名程汝阶,1910年出生于湖北省黄麻县(现麻城市)乘马岗镇。1928年4月,程玉阶参加革命,1928年10月任中共黄麻县乘马岗区委书记,1931年7月任鄂豫皖区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处长,1931年冬牺牲于河南光山,年仅21岁。

“在中央苏维埃政府成立前,一些革命根据地已尝试建立起检察制度。”红安县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满元介绍,1931年7月,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规定在革命法庭内设审判委员会、国家公诉员和辩护员等。

为保证苏区法律得到有效执行,大会还成立了革命法庭,颁布了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并在革命法庭中设置了审判委员会、国家公诉处、申诉登记处等机构。由此,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司法制度在建立司法机关、制定法律法规、理顺办案规程的基础上基本形成。

在“院史陈列室”中,记者看到一份1931年10月4日颁布的《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的组织与政治保卫局的关系及其区别》文件,其中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国家公诉处要研究对破坏苏维埃政权法令之案件提起公诉,当法庭审问被告人的时候,国家公诉员要来证明案犯之罪恶。”这与今天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三项职责相仿。

1931年10月28日颁布的《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关于各种委员会工作概要说明》中也提到,“国家公诉处,研究犯人的证据,应判什么罪由国家公诉员提起公诉,换句话说就是由国家公诉员做原告来告犯罪人”。

鄂豫皖苏区关于国家公诉处和国家公诉员的规定,是人民检察历史上首次关于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专门设置。作为首任公诉处处长的程玉阶,也因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称为“国家公诉第一人”。

有关资料显示:1931年,程玉阶所领导的国家公诉处就曾“积极运用公诉职能,严厉查处革命工作人员贪污、浪费、腐化、放弃职责、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和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出庭支持公诉赤城县(现河南省商城县)杨山煤矿经理高振武贪污案。经革命法庭审判,贪污销售款1000块大洋的高振武最终被判处死刑。

“还有两个反腐败案也发生在1931年,一件是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的一名司务长,利用采购物品和掌管伙食之便贪污大洋20块,被判死刑;另一件是红安县黄谷畈红军被服厂的女工方某,经常偷偷将被服及针织品带回家,供自己和家人所用,群众检举揭发后,也被判处死刑。”郑满元告诉记者,上述案件由于没有文书记载,不能确定是否为程玉阶所诉,但与他担任国家公诉员的时间吻合。

记者还从红安县检察院了解到,为牢记这些红色历史,传承红色检察基因,该院收集整理了我国检察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红安足迹”,历时两年建成这个400平方米的院史陈列室。一件件珍贵的文物、照片和视频,见证了一代代革命老区检察人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坚定信仰。

“第一将军乡”走出的“国家公诉第一人”

程玉阶的家乡乘马岗镇,位于湖北麻城、红安和河南新县交界处,这里山多林密,沟壑纵横,历来为鄂豫连通要地和军事要冲。过去,当地很多村子几乎与世隔绝,几户人家便是一个“自然湾”。自鸦片战争以来,农民起义、军阀混战引发的兵灾匪祸,屡屡给这片土地带来深重灾难。

据有关资料记载,到了大革命时期,乘马岗也是黄麻起义的重要策源地,上世纪30年代初,乘马岗苏区拥有13个乡苏维埃,先后有2.9万人参加革命,诞生了王树声、王宏坤、陈再道、张才千等26位开国将军,有全国“第一将军乡”之称。

如今,从麻城市中心的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北驱车30多公里,近1小时后便能到达位于乘马岗镇肖家山村程家湾的“程玉阶同志故居纪念馆”。堆放着木柴的纪念馆门前,“国家公诉第一人从这里走来”的标牌尤为醒目。

记者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程玉阶一度只有生平简历见诸史料,其革命斗争经历和出生地,随着时光的流逝变得模糊。

“我们在乘马岗镇发现过两位‘程玉阶’,都出生于上世纪初。”在麻城市检察院工作多年的老检察官、该院调研室主任饶学兵告诉记者,十多年前为了寻找这位“检察先驱”,该院指派爱好检察史的检察官周建平到乘马岗一带多方寻访,2011年4月在肖家山村找到了持有族谱的程氏后人。原来,程玉阶牺牲后,由堂侄程兴贵过继为其嗣子。

“经过史料比对和证人证实,我们确认程家湾的这位‘程玉阶’,就是当年鄂豫皖苏区的国家公诉处处长。”饶学兵介绍,随后麻城市检察院、乘马岗镇政府向民政部门申报程玉阶为革命烈士。民政部门审核后,确认程玉阶为革命烈士。

2015年1月20日,程玉阶的衣冠冢在肖家山村程家湾对面的山岗上落成,麻城市检察院、该市党史办、乘马岗镇领导和程玉阶烈士的直系亲属参加了立碑仪式。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程玉阶同志故居纪念馆”也于2020年4月21日建成开馆,当地还筹集资金给故居修了路,建了停车场。

纪念馆的展厅里,对这位“国家公诉第一人”短暂的传奇人生有着更详细的介绍。原来,程玉阶的祖上为风水先生,家境较好,他的父亲程金国在程玉阶2岁时去世,母亲库氏带着程玉阶兄妹四人回到其祖母生活的程家湾居住。程玉阶自幼聪慧好学,急公好义,他6岁读私塾,12岁上初小,深受师生和乡邻器重。

在同乡王树声等人的影响下,青年程玉阶思想进步,他痛恨贪官污吏,同情贫苦百姓,特别是出任鄂豫皖区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处长期间,他执法如山,伸张正义,为鄂豫皖苏区司法惩恶治腐和国家公诉制度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

岁月流转,烽烟已退。进入新时代,公诉仍然是检察机关核心职能之一,既监督制约侦查权,又监督制约审判权,也是群众了解和认知检察机关的重要“窗口”。

“程玉阶虽然已英年远去,但人民检察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将会薪火相传。”麻城市检察院青年检察官江然告诉记者,该院全体干警曾在程玉阶烈士墓碑前,一起重温了“检察官誓词”。

记者了解到,去年江然参与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天然气工程建设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让麻城456户居民用上了“放心气”。在这位年轻检察官眼中,传承就是最好的纪念,江然表示,自己会恪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情怀,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

责编:戴蕾蕾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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