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247万 又一药企因“原料药垄断”遭罚
2020-11-26 08:17: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从已有的执法案例和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看,原料药领域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原料药反垄断领域又迎来一笔百万元罚单。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网站发布了对万邦德制药集团浙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决定书除了披露其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生产、销售盐酸溴己新原料药中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外,还作出了247.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部分救命药价格暴涨、断供背后与相关药企垄断原料药不无关系。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月发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预防和制止该领域垄断行为,引导企业守法合规。
市场份额超九成
下游相关药品厂商高度依赖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国内获得盐酸溴己新原料药gmp认证、拥有生产批文的有6家企业,随着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制药厂、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相继停止生产盐酸溴己新原料药,盐酸溴己新原料药市场竞争者数量大幅减少,市场集中度高。
而在2015年至2017年这几个季度中,万邦德浙江销售公司占中国盐酸溴己新原料药市场份额为90.99%、95.38%、98.57%,在中国盐酸溴己新原料药市场占有绝对市场份额,也是下游经营者采购该原料药的主要对象。
公开资料显示,这款原料药在临床上用于急性及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气肿,尤适用于白色粘痰咳出困难者及因痰液广泛阻塞小支气管引起的危重急症等,可单独制成盐酸溴己新片剂和注射剂。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介绍,由于这款原料药是下游厂商生产相关药品的必需原料,下游的市场竞争激烈。加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下游制药企业选定盐酸溴己新原料药供应商后,若改用新的供应来源,一般需要10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变更研究和申报。
在这种情况下,下游相关药品生产厂商高度依赖原料供应企业,在盐酸溴己新原料药采购中,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竞争约束。
限定下游企业销售
被处以上一年度3%罚款
工商信息显示,万邦德制药集团浙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要从事药品批发、制药专用设备及配件、药品包装材料及辅料销售等业务。
其凭借着市场支配这一优势,对采购该原料药的企业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如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注射用盐酸溴己新药品全部交由该公司销售,或控制其价格等条件。
在2015年9月,万邦德制药集团浙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与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代理协议书》,约定万邦德制药集团浙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3000元/kg的价格向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盐酸溴己新原料药,要求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将其生产的注射用盐酸溴己新药品(西林瓶4mg/支*10支/盒)以1.7元/支的价格交由其作为该产品全国总代理。
不仅如此,万邦德制药集团浙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还要求广东省的独家总经销商广东一品红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由其按2.5元/支的价格进行供货。
浙江市场监管局认为,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药品市场竞争,损害了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决定经销的合法权益。反垄断第十七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将被处以上一年度1%至10%的罚款。
经核实,万邦德制药集团浙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2019年度销售额7472.5万元,在2016年1月至12月的违法收入约23.22万元。鉴于企业能积极配合调查并认真进行整改,实施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执法部门作出处以2019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罚没款2473958.69元。
专门的反垄断指南拟出台
严打垄断抬价救命药
这其实并不是原料药企业头一次被重罚。据有关反垄断律师不完全统计,自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执法机构已查处并公开了至少14起医药行业的反垄断案件。
而随着反原料药垄断的力度显著加大,处罚额度早已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目前的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如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对两家存在异烟肼原料药价格垄断行为的药企处以罚款,共计44.39万元。2018年12月,3家冰醋酸原料药生产企业因实施垄断行为,被依法处罚1283万元。
今年4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3家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经销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金时,总额已达3.255亿元。
“垄断执法机构针对医药领域的垄断行为频频重拳出击,体现了其日益严厉的执法态度。”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正平说。
2017年,有关部门发布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成为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部针对医药行业这一特定行业的价格垄断指南;
2019年1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要将执法作为推进反垄断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反垄断案件查办,着力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2019年11月,我国印发了《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今年10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也发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原料药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具体表现为,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将全部或者部分药品交由其销售;按照指定的交易对象、价格、数量等条件销售药品;提供药品收入分成、不合理的保证金;在原料药价格之外附加其他不合理费用。
此外,具有支配地位的药企不得提出不合理限制,包括原料药销售的合同期限、koko官网下载的支付方式、运输及交付方式、销售地域、销售对象、koko官网下载的售后服务等。
从已有的执法案例和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看,原料药领域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执法部门也多次表态将严打哄抬药价,垄断原料药的违法行为。
责编:王硕